2月22日,新三板企业雅达股份(430556.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推进公司业务长足发展,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据悉,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78万股(含4178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如果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则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股票为本次发行的一部分,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应当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结果相应增加,且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5%。
本次发行仅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5.5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询价结果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智能电力仪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电力监控装置扩产项目和传感器扩产建设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8,747,638.08元、46,347,579.9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2.77%、13.7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同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雅达股份于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定位于电力监测监控系统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智能电力监控和运维管理解决方案。电力参数测量、数据采集仪表和控制装置是用户实施智能化电力监控、能效管理、电气安全等运行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前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