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4月14日,证监会发审委2022年第43次发审委会议结果显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获通过,这也另其成为A股首家IPO被否的银行。
该行官网介绍,大丰农商行经江苏银监局批准,于2011年11月26日挂牌成立,前身是60多年前的农村信用社,2001年统一法人经营,2005年组建农村合作银行,2011年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证监会官网还显示,大丰农商行于2017年11月首次递交招股说明书,2018年4月证监会官网更新至“预先披露更新”状态,2022年4月14日正式上会。
从招股说明书内容可见,大丰农商行拟于深交所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据了解,昨日的审核结果还显示,针对大丰农商行的IPO行为,证监会提出了三大问题。
作为一家区域性农商行,大丰农商行客户主要集中于盐城市大丰区。对此,证监会要求其结合农商行跨区展业的监管政策、区域经济发展趋势,说明该行是否具有较为全面的竞争力。同时,在我国利率持续下行的趋势下,证监还要求其说明在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情况下如何保持持续盈利能力,以及提升抗风险能力等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据2021年年报显示,大丰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3.33亿元,同比增长5.87%;实现净利润5.73亿元,同比增长12.33%。
截至2021年末,资产规模539.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8%。不良贷款率下降0.03个百分点至1.07%;拨备覆盖率提升5.93个百分点至331.40%。
不过,结合大丰农商行的主要经营地经济运行情况、新冠疫情影响等外部因素,证监会还进一步要求该行说明对发行人资产质量的影响情况;结合发行人各类贷款迁徙情况,说明五级分类的执行程序及相关内控措施的有效性,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说明部分集团客户贷款余额超过授信总额的原因,相关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个人储蓄存款揽储是否合法合规,定期储蓄存款增长是否可持续。
最后,证监会还提到,由于大丰农商行接受江苏省联社监管,且核心系统由江苏省联社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
为此,要求该行说明:(1)江苏省联社与该行关系,省联社对该行董事会成员构成、高管任命、日常监管、运营管理、风险管理、重要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等职责和管理情况,是否影响大丰农商行的独立性和信息披露的公平性;(2)此外,报告期内,该行与省联社之间的投资及其他资金往来情况,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管理费分摊的情形;(3)报告期内大丰农商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机制以及披露情况,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该行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2021年大丰农商行营收净利等经营指标以及资产质量指标表现良好,但资本充足率却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
截至2021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下降0.33、0.34和0.34个百分点至14.75%、13.60%和13.60%。
而原本此次IPO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丰农商行也拟将全部融资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但随着此次IPO过会被否,该行拟以IPO方式进行融资或已宣告“梦碎”。
业内分析指出,自疫情发生以来,不少中小银行在盈利面和资产面面临“双重压力”,由此也反应到在资本端出现了较大的需求缺口。当前,IPO融资仍旧是中小银行缓解资本压力的有效手段,但部分中小银行由于资质相对较差或经验不足,通过市场化方式发行资本补充工具面临较大困难。
截至目前,A股上市行在2022年已经迎来兰州银行发行上市。但在排队银行中,除大丰农商行之外,还有10家尚仅处于“预披露更新”状态,分别为:重庆三峡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湖州银行、广州银行、广东顺德农商行、东莞银行、亳州药都农商行、安徽马鞍山农商行、江苏昆山农商行和江苏海安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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