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近日,宁夏银保监局发布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平罗沙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公告。
宁夏银保监局表示,当前已同意平罗农商行吸收合并平罗沙湖村镇银行,并承接平罗沙湖村镇银行的债权、债务。平罗农商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筹建事项,并督促平罗沙湖村镇银行完成解散相关事宜。
同时,在吸收合并筹建事项完成后,平罗农商行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向监管部门提出法人机构变更和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事项。
此外,宁夏银保监据还提到,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平罗农商行要做好预案,确保人员、业务稳定,防范舆情风险,强化风险管控。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天眼查信息显示,平罗农商行与平罗沙湖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均为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后者分别持有平罗农商行45.3%股份,持有平罗沙湖村镇银行39.04%股份。
与此同时,在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平罗沙湖村镇银行将随之解散,而其也将成为我国第二起村镇银行解散案例。
据了解,此前于2020年底,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和宁波监管局分别发布公告,鉴于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吸收合并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吸收合并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同意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
这也使得这两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成为有案可查的全国首例村镇银行解散案例。
随后于2021年1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少数村镇银行受各种因素影响,风险水平快速上升,相关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对此,银保监会积极督促指导属地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处置、一行一策”原则,压实主发起行风险处置牵头责任,采取多种手段,推进风险处置。
《通知》提出,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以及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支持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帮助收购和增资;以及强化对主发起行的激励约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