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新三板企业武汉蓝电(830779.NQ)于近日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公告显示,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
2022年5月13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779.72万元、4,310.4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5.92%、27.3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蓝电于2014年5月30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电池测试设备的软、硬件开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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