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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海得控制(002184.SZ)发布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在扎实做好主营的情况下,正在加大对储能系统业务的投资,积极拓展储能业务的市场资源,并探索与行业内的战略合作方开展以市场资源高效配置为基础的发展模式。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
近日,公司拟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5,00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主要从事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6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郭孟榕先生出资3,1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1%;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2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共同出资方郭孟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亦为郭孟榕先生,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各方依据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及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储能行业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认为储能行业存在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因此与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与能源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本次投资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产品及业务范围,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为公司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星辰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已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