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丰原药业(000153.SZ)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丰原药业,证券代码:000153)自2022年12月20日开市时起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3年1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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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未能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后首个交易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拟收购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生物”或“标的公司”)不低于51%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截至目前,安徽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89.55%股权。最终确定的交易标的以后续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因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参与本次交易的意向告知函,意向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向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在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出具后确定。”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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