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新三板企业青岛积成(872230.NQ)于近日收到关于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问题1.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及持续下滑的风险
根据问询回复,2021年青岛积成收入同比增长5.86%,但归母扣非净利润同比下滑29.20%,同行业可比公司新天科技与三川智慧营业收入全年处于下滑趋势,三川智慧全年扣非净利润下滑11.36%。
青岛积成2020年新增客户天津赛恩在当年度实现收入5,366.25万元成为第二大客户,2021年实现收入4,792.14万元成为第一大客户,天津赛恩同时为控股股东积成电子客户。
要求青岛积成:
(1)分季度说明2021年收入、成本、毛利率、费用、净利润等经营数据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各类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单型号产品单价、毛利率的变化情况等说明2021年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单个产品竞争力下降的情形。
(2)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各类细分产品销售情况、报告期后新冠疫情对订单执行的影响等,分析说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后续影响,说明经营环境及主要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是否一致,并充分揭示风险。
(3)说明青岛积成2021年业绩大幅下滑、2022年初新冠疫情加剧的情况下2022年1-2月在手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300.58%的合理性,在手订单中来自天津赛恩的订单金额及占比。
(4)结合报告期内向主要客户销售收入、毛利率变化的情况、报告期末与主要客户签订订单情况及期后执行情况,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客户、订单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2021年第四季度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与主要客户收入的可持续性。
(5)说明天津赛恩与青岛积成及积成电子的定价机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青岛积成与天津赛恩的交易是否真实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天津赛恩调节利润的情形。
(6)说明2021年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否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及维护。
(7)结合2021年全年业绩情况,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中相关测算依据的准确性,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可行性。
(8)补充披露青岛积成正在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及预计效果,结合前瞻性信息,说明经营业绩下滑趋势是否已扭转,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同时充分揭示业绩变动或下滑的风险及其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问题2.控股股东处于亏损状态对青岛积成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开资料,青岛积成控股股东积成电子2021年度净利润为-4,527.67万元,归母扣非净利润为-5,132.6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例分别为-177.06%、-209.20%。根据积成电子2021年半年报,积成电子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积成能源、奥通迈胜、上海慧集、积成软件等均处于亏损状态。
要求青岛积成:
(1)说明积成电子控制或参股的全部企业的股权结构图,并披露上述企业的主营业务、与青岛积成的关系、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标明是否经审计)。
(2)说明积成电子亏损的原因,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是否会对青岛积成控制权及经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控股股东与青岛积成之间是否能够实现风险隔离以及具体措施,说明青岛积成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资金管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能够避免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风险向青岛积成传导,是否能够保证青岛积成资金不被关联方不当侵占。
(3)说明青岛积成与积成电子及其下属公司(含已注销企业)之间是否存在资金调拨机制或其他资金管理安排;报告期内青岛积成利润分配政策及历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制定考虑的因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青岛积成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具体的规划和计划;青岛积成与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互保”或共用“资金池”等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
(4)报告期内青岛积成的董监高及员工是否存在从关联企业领薪或报销费用的情形,青岛积成发生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上述关联企业与青岛积成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青岛积成代垫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5)就控股股东积成电子2021年处在亏损状态以及对青岛积成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作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青岛积成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要求青岛积成、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青岛积成律师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7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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