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新三板企业驰诚股份(834407.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智能仪表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建设、气体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建设、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暂以自筹方式先行投入资金,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投资实际需求资金时,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或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迫切性,在上述项目中决定优先实施的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将用于主营业务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2年财务数据,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420.90万元、2,281.6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18.44%和13.6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驰诚股份于2015年12月3日挂牌新三板,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分析和安全监测领域的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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