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帕瓦股份”)科创板IPO提交注册。
(相关资料图)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帕瓦股份从事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单晶型中高镍NCM三元前驱体这一细分市场,是国内先进的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生产商。公司主要产品用于三元正极材料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动工具等领域。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营收分别为5.37亿元、5.79亿元、8.58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026.80万元、4,098.38万元、8,341.53万元。
2022年1-3月,公司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41,424.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65%,公司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4,50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93%,主要系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公司产能以及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增长较快。
公司2022年1-6月经营情况良好,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约为86,000.00万元至88,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50%至150.19%;预计2022年1-6月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800.00万元至7,6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25%至84.69%;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400.00万元至7,2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25%至89.28%。
帕瓦股份2021年12月17日科创板获受理,2022年1月13日获问询,2022年5月6日科创板过会。
彼时会上,帕瓦股份研发费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内控制度等被关注。
具体来看,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发展低钴单晶型产品,高镍产品处于导入市场的早期阶段。
对此,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1)从技术发展角度说明不同产品的优劣势和未来主流发展趋势;(2)从行业竞争格局说明发行人技术水平和产品结构与行业领先企业相比的优劣势。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低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均价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购价格,公司销售定价模式为“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比2020年,2021年净利润涨幅大幅超过收入涨幅是否主要因前期购进价格较低的原材料库存所致,该等增长是否可持续;(2)在金属钴、镍和锰的价格波动剧烈的产业大环境下,发行人如何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3)公司2019、2020年第一大供应商上海年威2021年没有进入前五名供应商的原因。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总经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张宝在报告期内的具体履责情况,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和足够精力履行发行人总经理职责;(2)发行人总经理以管理工作为辅,是否符合相关内外部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治理结构是否完善;(3)张宝职工薪酬分摊至研发费用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列研发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