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ST保千发布公告称,因触及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3项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依法依规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由此,*ST保千成为今年首家退市公司。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ST保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已经累计发布了近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可以说,*ST保千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充分揭示,市场和投资者也已经对公司退市有了充分预期。对*ST保千的终止上市决定,再次充分表明了监管方面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ST保千也是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的退市第一股。根据“深改12条”以及新证券法对退市的新要求来看,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取消暂停上市环节,不符合要求的上市公司执行直接退市程序;二是取消了退市的具体要求,交由交易所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自主决定;三是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首次明确不再在法律层面规定公司退市的法定情形,权限下放由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对股票退市进行具体规定,实则进一步简化退市流程、增加退市指标,交易所的权限将体现,尤其是对长期亏损、经营不善、严重违规的企业清退力度会增强。退市新规强化了对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于市值管理不善、经营管理不善、重大违规的少部分企业影响较大,未来退市数量或将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有利于市场优胜劣汰,规范企业大股东的相关行为。
“新退市规定,对A股市场来说,一是大幅缩短退市周期,提高退市效率,以往持续不退市的情况不复存在。二是打破退市标准过于倚重财务制度的方式,赋予了交易所更大的退市自主权,有利于实现市场化、多元化的退市方式。三是将全面加快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功能,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对劣质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何南野认为。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查询显示,截至4月2日,A股共有10只暂停上市股票。根据最新的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来看,这10家暂停上市的公司中有6家公司2019年年报预亏,根据交易所规定来看,这6家公司或将面临退市风险。
谈及今年可能的退市情况,何南野认为,一是虽然取消了对退市具体情形的规定,但退市要求只会更加严格,退市公司数量将显著增多,使得国内退市率逐步趋同于美国市场;二是退市方式将更加多元化,退市标准更加多元化;三是退市配套机制将更加完善,在退市过程中对投资者的保护会明显增强。
李湛表示,2018年以来,证监会多次强调要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进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的2020年,A股退市将更为常态化,积极研究推进主板市场退市制度改革,通过进一步简化退市流程、丰富退市指标、提升退市效率、加速出清壳公司,最终实现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市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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