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亚太药业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转发的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602执3961号】。
公告显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亚泰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亚太房地产被质押的1600万股及亚泰集团被质押的1100万股亚太药业股票将被强制拍卖,以清偿债务。
亚太药业表示,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的股份被拍卖变卖及其他司法冻结股份、轮候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