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公告编号:2021-085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许梦飞女士与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泉科技”)、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安民投资”)、付小铜及雷骞国于2021年9月7日签署了《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付小铜、雷骞国与许梦飞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附件,许梦飞女士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3,722,800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总股本20.00%)转让给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及付小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方能完成股份的交割。时值岁末年初,为及时研究和拟订新一年的经营计划,确保经营计划制定后得以有效实施,并保证过渡期内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和运营交接顺利进行,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稳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雷骞国先生、茅剑刚先生、叶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