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春兴精工(002547.SZ)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说明股权转让款项给予超长账期的合理性等问题。
2018年12月,春兴精工将子公司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所持CALIENTTechnologies,Inc.(简称“CALIENT”)25.5%的股权出售给上市公司实控人孙洁晓控制的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卡恩联特”),涉及成交金额4.5亿元,支付期限为36个月。
但据春兴精工公告,截至11月30日,公司仅收到卡恩联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500万元,剩余4.3亿元还未支付。
事实上,这距离春兴精工购买惠州泽宏也仅有一年多的时间。2016年7月,春兴精工拟以自有资金共计3亿元,通过受让的方式获得惠州泽宏100%股权。对方承诺,2016年至2018年的业绩目标为实现税后净利润2500万元、3200万元、4300万元。惠州泽宏的实际股权交割日为2017年5月1日。
不过,春兴精工2018年年报显示,惠州泽宏、CALIENT2018年初至出售日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分别为-1554.91万元、-1041.3万元。
春兴精工披露,惠州泽宏自2019年至今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而CALIENT受疫情影响,2020年6月才陆续恢复生产。今年以来又受制于中美贸易争端相关限制性条款,无法向国内知名通讯企业完成订单交付,生产经营情况亦未达预期。
春兴精工还介绍,自2019年来,两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均未达预期,并且孙洁晓自身亦存在多起股权质押、冻结、拍卖等情形。
因此,春兴精工表示,鉴于目前卡恩联特的经营状况及保证人孙洁晓自身情况,预计难以通过现金方式履行其支付义务。孙洁晓计划使用可支配资产抵偿剩余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及截至本金清偿之日前持续产生的相应利息。
此前公司公告称,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为受让方卡恩联特的实控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保证合同》约定,其作为上述交易事项的保证人,自愿及无条件地为上述股权转让金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而此次孙洁晓计划使用的可支配资产包括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900万份额股份、武定县云冶锦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房产等。此外,春兴精工董事会同意延长上述股权转让金及利息支付期限至原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内履行。
春兴精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是基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客观影响下作出的调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利益。
12月15日,深交所向春兴精工下发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说明其在回复2020年年报问询函至今所采取的收回款项具体措施,是否存在放任、不作为等情形,并说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在三年基础上再给予延长一年,是否存在超过一般商业惯例的账期安排及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等问题。(记者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