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新三板企业鼎欣科技(870840.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欣科技”)于2020年9月18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辅导机构”)签署了《辅导协议》。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鼎欣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于2020年9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报送了鼎欣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2020年9月24日获得北京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受理函,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完成了第一期辅导工作。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从创业板变更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备案公告》,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变更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北京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鼎欣科技于2017年3月8日挂牌新三板,是一家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及行业解决议案服务提供商,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是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研发与服务以及为多个行业提供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992.31万元、4381.6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50%、18.7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同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