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A股公司比亚迪(002594.SZ)对参股公司增资。
比亚迪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工业”)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姆勒”)拟按持股比例分别对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势新能源”)以货币方式增资人民币10亿元。双方股东增资完成后,比亚迪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将分别继续持有腾势新能源50%的股权。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比亚迪对此表示: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腾势新能源日常运营资金,有利于推动腾势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为腾势新能源打造更优质、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提供资金支持。未来,股东双方将在战略上规划提速“腾势”品牌在快速增长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未来发展,挖掘“腾势”品牌的增长机遇。
同时,本集团仍将深耕核心技术、制定精准战略,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布局,推动本集团始终走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产品应用及品牌影响力的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