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12月30日,云南银保监局公告显示,已批复同意云南瑞丽南屏农商银行(下称: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股权变更。
据了解,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基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向云南银保监局申请变更股权,云南银保监局同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方式取得云南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持有的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6500万股股份。
股权变更后,中国信达阶段性持有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6500万股股份,在该行持股比例为13%。
此外,该公告还显示,中国信达云南省分公司已向云南银保监局报送股权退出计划,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要与其协商落实股权退出计划,择机完成处置退出。
公开资料显示,瑞丽南屏农商行是云南省首家农村商业银行,于2015年5月正式挂牌营业。天眼查信息显示,上述被执行以股抵债方案中的被执行人云南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行第二大股东。
根据定义,“以股抵债”提供了一种允许上市公司依特定价格回购控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并以回购应付价款与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所形成的负债相抵消的方案。
一般来说,“以股抵债”的关键在于回购定价,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份公告文件中,并未透露该笔“以股抵债”后期该行与中国信达之间的回购定价情况。
据了解,当前,“以股抵债”已经成为较为成熟地成为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法律手段,且在非银领域已经较为常见。但由于银行股权监管更为严格,所以银行股采用“以股抵债”方案较为少见。
近年来,即便商业银行“以股抵债”案例也有发生,但鲜少会见到获银保监会披批准。此次,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股权变尚数近年来首个可见获批案例,上一笔银保监会官网可查案例还得追溯到2013年。
彼时,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持有原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银行法人股权700万股,抵债转让价格折合每股4.21元。
转让后,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持股700万股,持股比例为0.17%,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持股300万股,持股比例为0.07%。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日云南银保监局公开的批复文件中还显示,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注册资本变更也已获批。云南银保监局同意该行以云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补充资本,注册资本由5亿元变更为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