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600537)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下同)。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月17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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