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计24610家,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9069家。全部私募基金管理基金规模19.76万亿元,较2019年初增长约8万亿元。私募证券基金规模6.12万亿元,同比增长63%。
图表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在相关监管上,近日,监管层要求稳步推进私募基金风险分类整治,深入开展“伪私募”“伪金交所”整治,加强分工协作,消除监管真空。私募基金行业分类整治将进入新阶段。
对于分类监管,相关私募人士表示,一方面可以依托市场专业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强化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筛选,优中选优,促使优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监管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治理提出合规底线和管理标准,奖优罚劣,破立并举,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得私募行业更有助于资本市场行稳致远、良性有序地发展。
目前的“分类监管”是在统一立法、统一备案的基础之上,根据各类私募基金的投资标的,对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分别备案,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同时根据管理规模的大小、投资者人数、合规风险等维度,进行分类监测和检查。在此基础上,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和分类公示制度,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诚信建设,对合规水平和诚信水平较高的机构给予有力激励,对违规失信机构给予应有约束。
除了私募机构本身,代销机构对于私募机构的分类评价也有较大期待。过去两年,代销金融产品正被各家券商、银行和第三方理财机构迅猛推进。近期,监管机构也向证券公司下发通报,要求券商开展代销和托管业务不能在资格审查时“得过且过”,甚至放松标准,要确保合规管控不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