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长兴国际(00238)公布,上市复核委员会已于2022年1月12日就公司申请复核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 条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进行聆讯。于2022年1月24日,上市复核委员会告知公司,上市复核委员会决定维持除牌决定 。
根据联交所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的函件,公司获告知,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股份的上市地位应予取消。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8日,而股份的上市地位将于2022年2月9日上午九时正起取消。
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于2022年2月8日(即股份于联交所的最后上市日期)后尽管股份的股票仍属有效,但股份将不会于联交所挂牌及交易。其后,司将不再受上市规则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