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24日,证监会官网公布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行宝)一次问询回复。此前,证监会对通行宝是否具备独立开展业务能力等事项进行问询。对此,通行宝回复称,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取得ETC业务资质主要是发行人具有ETC业务系统的开发、技术支持实力,已在江苏省内积累庞大的ETC用户群体;同行业公司ETC发行与营销业务地域分布特点及趋势无显著差异;发行人控股股东在发行人业务形成时,成立了独立的业务单位独立开展相关业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发行人依靠自身的技术实力、ETC发行渠道和积累的用户群体优势,不断拓展新的ETC发行渠道和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服务对象,发行人具备独立开展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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