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新三板企业天宏锂电(873152.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027,002)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1,881,052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854,05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本次发行底价为8.95元/股。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董事会可根据授权视情况调整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锂电池模组智能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资金缺口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经营需要资金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6,589,285.80元、233,766,391.34元,2020年相比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1.14%,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08,414.23元、15,067,324.68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天宏锂电,公司全称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20日,现任总经理都伟云,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设计、组装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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