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 0111 破 15 号之二),裁定宣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农垦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园艺”)破产。
同时,公司公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第一季度营收18.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6%。
“苏垦园艺”资不抵债,被裁定破产
2020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苏垦园艺破产清算。据了解,成立于2018年2月的江苏农垦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以园艺科技研发、苗木、花卉及种子、盆景、瓜果、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种植、销售等为主营范围,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00万元,持股55%。
根据公司2020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苏垦园艺破产清算的公告》,2018年、2019年、2020年1—6 月,苏垦园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888.69万元、2509.61万元和265.4万元,分别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1.2%、0.3%、0.07%;净利润264.82万元、-1724.33万元、-494.4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苏垦园艺资产总额3380.44万元,负债总额3573.25万元,净资产-192.81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苏垦园艺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显示,法院查明,截至2021年6月15日,苏垦园艺可供清偿的资产不足以清偿负债总额。法院认为:苏垦园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苏垦园艺破产。
对于此次苏垦园艺被裁定破产,公司已在2020年度对其破产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且自2020年11月18日起,苏垦园艺已不再被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宣告破产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未来三年,每年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18.33亿元,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7亿元,主要为粮食市场温和上行,小麦(种)、大米及食用油销量增加,价格上升所致。
6月18日,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78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9亿元。
同时,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所需的资金并有足额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前提下,未来三年每年采取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未来三年,若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亦将合理增长。在确保30%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公司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