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亨迪药业过会,“资本大鳄”刘益谦再添一家上市公司。
亨迪药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的供应商。资本大鳄刘益谦通过直接、间接持股以及一致行动人安排,实际控制亨迪药业85%股权,为其实控人。
近年来,受主要产品布洛芬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亨迪药业业绩增速持续放缓甚至下滑。
亨迪药业市场推广费备受质疑,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其市场推广费占当期销售费用比重分别为75.79%、77.59%和66.25%,始终高于50%,三年市场推广费合计为8591.39万元。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亨迪药业所选择的第三方推广公司基本上都不符合IPO说明书披露的选择标准,多数公司没有医疗推广经验,有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0。
对此,长江商报记者向亨迪药业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是截至发稿,亨迪药业尚未回复。
市场推广费存蹊跷
公开资料显示,亨迪药业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形成以非甾体抗炎类原料药为核心,心血管类、抗肿瘤类等特色原料药为辅助的产品体系。
提及亨迪药业,其背后的“掌权人”刘益谦或更为市场所熟知。天眼查信息显示,刘益谦控股多家上市公司,目前在14家企业任职,且对224家企业拥有着实际控制权。
招股书显示,亨迪药业实控人刘益谦控制公司51%股权,子女刘妍超、刘雯超、刘天超和刘思超为其一致行动人,刘益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亨迪药业85%股权。亨迪药业若成功上市,刘益谦将再添一家上市平台。
但亨迪药业受到的质疑不少。长江商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亨迪药业的市场推广费存在利益安排嫌疑。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期”),亨迪药业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830.27万元、5141.50万元和1420.86万元。其中,市场推广费分别为3660.84万元、3989.29万元、941.26万元,占当期销售费用比重分别为75.79%、77.59%和66.25%,三年市场推广费合计为8591.39万元。
此前深交所出具的审核函中,专门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对市场推广费合规性进行核实,问题的要点包括“市场推广费使用是否存在不当利益安排,是否能够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而国泰君安作为保荐人在回复中明确表示“发行人的市场推广费使用不存在不正当利益安排”。
但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亨迪药业所选择的第三方推广公司基本上都不符合IPO说明书披露的选择标准,多数公司没有医疗推广经验、缴纳社保人数为0-4个。
比如,2018年至2020年,上海道携商务咨询事务所为亨迪药业的第五、第二和第二大推广服务商,但据工商信息显示,报告期内,道携商务社保缴纳人数始终为0。亨迪药业于2018、2019年的第一大推广服务商北京洛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不仅没有任何医疗推广经验,参保人数一直为0,而且身缠一大堆官司,老板张京铮也多次被列为老赖。亨迪药业还有2家推广服务商在同一天(2019年11月12日)蹊跷注销。
而亨迪药业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明确表示,公司选取推广服务商的标准包括:“推广服务商经营正常,无各类行政处罚、限制记录;推广服务商有经验丰富的人员团队,有产品的推广经验等等”。
业绩增速大幅放缓
在业绩方面,受主要产品布洛芬价格下降影响,亨迪药业近年业绩增速持续放缓甚至下滑。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亨迪药业营业收入分别为5.17亿元、6.6亿元和5.92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1.14%、27.63%和-10.1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73.54万元、1.00亿元和1.68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64.91%、110.09%和67.59%。
据最新数据,2021年上半年,亨迪药业的营业收入为2.77亿元,同比下滑5.85%;归母净利润为6799.76万元,同比下滑26.13%。
作为一家老牌药企,亨迪药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依赖世界第二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的产出。报告期内,公司布洛芬原料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5亿元、4.79亿元和4.5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76%、72.90%和76.09%,因此,公司存在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另一方面,亨迪药业称视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围绕非甾体抗炎类、心血管类、抗肿瘤类等重点疾病领域开展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和产业化。但在研发投入方面,2020年亨迪药业研发费用2297.56万元,同比下滑8.0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其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值,而销售费用率却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对于原料药企业而言,环保问题是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亨迪药业同样不例外。今年6月,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曾向其出具环境违法责令改正决定书,但其在7月28日签署的招股书上会稿中,并未有所披露。
实际上,报告期内,亨迪药业已注销的子公司湖北百科格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药业”)就曾被环保行政处罚。2019年5月22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荆环罚[2019]10号),认定格莱药业合成药厂一车间和二车间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以及厂界北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对其罚款60万元。
此外,2019年8月12日,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格莱药业检查发现,格莱药业存在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违法事实,决定对其限期追缴少纳税款36.35万元。(记者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