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新三板企业诺君安(832267.NQ)于近日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签署了《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
2022年1月14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亚前海证券。
2022年1月18日,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据悉,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曾于2020年12月签署了《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协议》,聘请华林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机构,同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与华林证券签署了《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之终止协议》。
华林证券不再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机构,并于2021年11月24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的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270,226.43元、28,703,464.6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0.52%、29.6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同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诺君安于2015年4月8日挂牌新三板,公司是一家从事外事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综合集成服务商、专业的电子证照业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专门为外事业务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信息系统服务、系统开发、专业性产品以及项目技术开发和后期的运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