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省已出台海上风电产业规划及相应省补政策,此举将对山东省“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公司本次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结合公司在海上风电设备领域的优势和经验,开拓新的生产基地,积极布局山东市场,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书,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书的执行和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标签: 海力风电